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2008]7号文件精神, “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国务院488号令颁布的《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人民政府31号令关于修改《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扬州市人民政府16号令颁布的《扬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之规定,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城乡各类经济组织,均应按不低于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经研究决定,在第十八个助残日来临之际,市人事局与市残联于5月17日在扬州市人才市场联合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8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
二、地点:扬州市人才市场(扬子江中路746号);
三、要求:各单位要拿出适合残疾人的工作岗位来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除了一些基础工种外还要拿出部分管理和技术型岗位来满足不同层次的残疾人求职者,同时各单位还要与主办单位共同做好此次招聘会的宣传工作,制定详实方案,组织具体实施,扩大社会影响,增进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支持,全面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使残疾人就业
工作迈上新台阶。
各单位所提供的岗位信息,应于5月14日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市渡江西街30号)汇总。(邮箱号sk7215373@163.com)
咨询电话:87810955 联系人:尹洪俭
特此通知。
扬州市人事局 扬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00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