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信息:劳动部新规禁止招聘信息使用“月薪面议”字样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取消“月薪面议”的规定,在新规发布后首个周末的大型招聘会上引发争议——反对者称“月薪面议”并非一无是处,支持者称规定显示公平。记者昨天获悉,甚至有用人单位透露,他们已经找到规避新规定的办法。
本月7日,国家劳动保障部发布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招聘信息必须标明薪酬,禁止再出现“月薪面议”字样。新规发布后首个周末,记者在本市多场大型招聘会上调查后发现,不仅绝大部分招聘信息中仍写着“月薪面议”,企业和求职者对此也态度不一,或存疑或支持,甚至有用人单位透露,已经想出了合理规避新规的办法。
一些单位坚持“月薪面议”
公司“待遇优厚,月薪面议”、“工资面议,合则约见”……上周六,记者先后走访了在本市光大会展中心、虹口足球场举办的两场大型招聘会,发现许多单位仍在大打“月薪面议”牌。
记者了解到,尽管新规定即将实行,但不少用人单位仍对“月薪,面议”这个老习惯情有独钟。有单位称,月薪面议事实上更有利于为高素质人才“量体裁衣”,“只有通过面谈了解求职者后,才能根据其能力大小设定薪酬。”;还有单位指出,“面议”使薪资更具灵活性,有能力的求职者甚至可以凭此争取到高薪。“薪酬多少,尤其是中高层薪酬,更是企业机密,不便透露。”记者发现持该观点的用人单位也不在少数。
求职者多望取消“月薪面议”
大部分求职者对新规表示赞同,“这样的透明招聘,才能真正体现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地位平等。”
不少求职者表示,“月薪面议”概念模糊,谈不上薪资的“公平、公正、公开”,因此应该明码标价。
此外,一些求职者还表示,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的情况下,“月薪面议”根本无法得到保障,“不能排除别有用心的用人单位利用这个进行欺诈。”
有单位称想出对策
记者采访中还发现,一些用人单位坦承已经想出了对策:“不能写‘面议’就干脆留白,或者写个‘台面价’。”一家咨询公司招聘人员称,用人单位完全可以不写薪酬,或者设定“双重标准”,“公开招聘时,标明一种薪酬,在面试时,再提出实际支付的报酬。”一些用人单位向记者表示,“增加各种奖惩规则、延长劳动时间等,都能逃避按照事先公开的数目,支付劳动者薪酬。”